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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概述
根据2013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第10号)文件和2014年4月《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文件,调整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文件要求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补充备案工作应于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未经备案销售产品,一经查出 则产品停售,责令整改,甚至罚款等。
适用的化妆品
备案规定适用于所有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国外委托国内生产的出口和内销的非特殊化妆品均属于范围;9大类特殊化妆品不属于此次法规范围。
备案所需资料
1、 产品配方表(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2、 产品销售包装平面图和立体图(含标签和使用说明);
3、 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 授权实验室非特检验报告,如果没有毒理测试,则需要准备风险评估报告;
5、 产品技术要求;
6、 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果是委托生产的);
7、其他需要补充资料;
综普的服务和优势
?为了满足厂商对测试以及备案的需要,依托药监局授权实验室的大力支持,和综普的技术团队,我们提供服务包括:
非特化妆品测试服务(药监局授权实验室测试报告)
产品风险评估服务
厂商首次备案系统注册
产品网上备案系统备案(资料审核和上传)
受托方关联备案服务(包括补充信息审核上传)
现场审核文件预审服务
现场审核陪同顾问服务(限珠三角地区)
我们的审核老师均来自中型规模以上的化妆品厂商,并且一直从事法规研究和备案相关工作,经验非常丰富。
我们优势在于:
成熟的团队,周期快,10-15工作日完成网上备案 ;
经验丰富,网上备案通过率高;
全程服务,菜单式选择,方便灵活;
价格合理,优质细致服务,更贴心;
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本身不涉及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不会担心您的客户信息安全。
?对客户负责,品质服务是综普公司一惯的经营理念,我们希望服务更多注重品质的客户,与您一起成长! 我们不仅帮您应对备案,更能帮助您完善和规范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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